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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赴我县考察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促物业管理服务提升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赴我县考察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促物业管理服务提升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考察组一行莅临我县,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与指导交流,并对我县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此次考察旨在进一步强化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在食品安全环节发挥积极作用。

在考察过程中,市局领导及专家首先听取了我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题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县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措施、风险防控机制及近期专项整治成果。考察组对我县在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与我县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

考察组一行深入我县部分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检查了食品进货查验、储存管理、加工操作、餐具消毒、信息公示等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指导性整改意见。考察组强调,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对食品经营活动的协助监督作用。

针对考察内容中提及的“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考察组特别指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作为社区和商业综合体管理的重要主体,其管理范围涵盖了许多存在食品经营行为的公共场所(如小区底商、商业街区等)。虽然保安服务不在此次考察的物业管理职责焦点内,但物业管理方在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管理、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政策宣传与信息传递等方面,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密切相关。考察组建议,我县应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明确其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辅助角色与责任:

  1. 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物业管理方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管理区域内无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食品安全隐患。
  2. 履行告知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应在与商户签订的租赁或管理协议中,明确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3. 配合监督检查: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或专项整治时,物业管理方应积极提供便利,协助联系相关商户,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4. 管理公共环境: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符合要求,特别是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垃圾清运、虫害防治等工作,间接保障食品安全环境。

我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梳理和落实市局考察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此次考察指导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并积极探索与物业管理行业协同共治的新模式。下一步,将联合住建等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其切实履行在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协助管理义务,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考察指导活动加强了我县与市级监管部门的交流,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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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4: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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